# 工会工作实用手册(2023年版) > 作者:中国法制出版社 > 同步时间:2026-06-15 22:59 --- ## 划线笔记 ###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>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。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,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,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。 > [2025-11-01 15:43] > 第三十三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,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。 > [2025-11-01 14:07] > 第二十九条 新任企业工会主席、副主席,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。 > [2025-11-01 14:07] ### 第二章 工会组织建设 > 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的产业,其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,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,其他产业工会均实行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,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。各产业工会的领导体制,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。 > [2025-11-01 15:43] ### 附录 > 罢免工会主席、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,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,不得罢免。 > [2025-11-01 13:52] >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、副主席任期未满时,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。因工作需要调动时,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。 > [2025-11-01 13:52]